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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福岛核电站事故的启示视频(日本福岛核电站事故的启示视频)

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被认为是人类历史上最严重的核泄漏事件之一,给当地人民的生命、健康和财产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事故发生11年后的今天,受核泄漏影响的人们向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以下简称“东电”)提起的30多起赔偿诉讼仍在继续。近日,日本最高法院对三起集体诉讼作出裁决,首次判定东京电力应对受害者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法院作出判决

日本福岛核电站事故的启示视频(日本福岛核电站事故的启示视频)

3月2日,日本最高法院驳回东京电力的上诉,判令东京电力向受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泄漏影响的约3600名原告支付约14亿日元(约合人民币7630万元)赔偿金。该判决是迄今为止由12,000 多名事故受害者发起的30 多起类似集体诉讼中,最高法院第一个确定东京电力责任的判决。

据日本媒体报道,这三起集体诉讼分别是福岛县及周边县的灾民向福岛地方法院提起的诉讼、撤离到千叶县的福岛灾民提起的诉讼以及群马县撤离人员提起的诉讼。其中,福岛县诉讼要求赔偿10.1亿日元,千叶县诉讼要求赔偿1.2亿日元,群马县诉讼要求赔偿2.7亿日元。这三起集体诉讼中,最早始于2013年3月。

日本高等法院此前裁定,核电站事故导致被告的生计基础丧失或发生巨大改变,长期避难生活也造成个人精神损害,东电需对此予以赔偿。这次,最高法院承认了这一判决。

作为事故发生11年来最高法院首个确定东电赔偿责任的判决,将为其余30多起类似诉讼提供参考。

无独有偶,继2日判决后,日本最高法院7日驳回了东京电力在另外三起类似集体诉讼中的上诉,判令向约580名原告赔偿约11亿日元(约合人民币5995万元)。

据报道,这三起集体诉讼分别是事故发生后收到政府避难指示的福岛县南相马市小高区的居民,以及避难指示以外的福岛市等地的居民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的。地区对福岛市提起诉讼。地方法院提起的诉讼,以及南相马市等地的居民向福岛地方法院磐城分院提起的诉讼。

在上述三起集体诉讼中,日本最高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均高于日本政府的赔偿标准。原告律师野村芳太郎在宣判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最高法院在3月11日(东日本大地震纪念日)之前驳回东京电力的上诉,向东京电力发出了“停止争论、承担责任”的信息。

赔偿标准成为焦点

目前,围绕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受灾群众赔偿的30多起诉讼中,包括日本最高法院判决的6起集体诉讼,东电和日本政府的责任以及赔偿是否政府指导方针确定的标准是否合理,是法庭审理中的主要争论点。

首先,东京电力的赔偿标准主要依据日本政府“原子能损害赔偿纠纷审查委员会”2013年修订的《确定赔偿范围的指南》,以及根据该指南确定的东京电力的赔偿标准。灾民向东京电力提出赔偿请求。补偿金额将由东京电力公司审核后确定。这种赔偿方式将赔偿项目的主动权和赔偿金额留给了东电,导致赔偿金额普遍明显低于受害人实际损失,成为赔偿诉讼中争议最大的问题。日本最高法院判给东电公司的赔偿金额高于东电公司的赔偿标准,司法认定赔偿标准不符合实际损害情况。该判决不仅会对其他类似诉讼产生影响,还可能起到敦促日本政府修改赔偿准则的作用。

其次,关于日本政府的“连带”责任。原告在多起诉讼中辩称,鉴于日本政府地震调查研究推进本部2002年发布的地震预测“长期评估”,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本可以预见到事故并采取措施加高防波堤并对核反应堆建筑物进行防水处理。等措施,但政府未能改进,导致事故发生。既然公众将监管核电的责任委托给了政府原子能监管委员会,那么政府应对此次事故承担“连带”责任。日本最高法院裁决的六起集体诉讼中,对政府赔偿责任的认定不一致。下一步,法院将在听取国家和人民的诉求的基础上,于今年夏天做出最终裁决,并划分日本政府和东电承担的赔偿比例。

最后,关于东电公司对在政府避难指示区域外自愿避难的受灾者的赔偿责任,东电公司依据日本政府“原子能损害赔偿纠纷审查委员会”规定的赔偿范围,逃避了损害赔偿和精神赔偿责任。此次,最高法院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并认定东京电力承担赔偿责任。尽管日本最高法院没有给出详细的判决理由,但二审裁定的仙台高等法院认为,原告在事故中因核辐射而遭受了强烈恐惧等巨大精神痛苦,并且受到了损害。即使政府没有发出避难指示,也可以确定。东电公司须向每人支付30万日元的赔偿金。

东电应该真诚谢罪

针对日本最高法院首次裁定东电承担赔偿责任,大阪市立大学教授和本里士在共同社评论称,“东电应趁机确定赔偿责任,并真诚道歉”。

《福岛民报》评论称,东日本大地震和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已经过去11年,(福岛)县内外仍有超过3.3万人避难。事故导致遇难者与当地及其家人的联系严重断绝,赔偿问题至今尚未解决。此情此景,令受害人愤怒不已。我们希望日本最高法院能够站在救济受害者一边,尽快就国家责任作出判决。

作为人类历史上最严重的核泄漏事故之一,东京电力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影响巨大而深远。目前,围绕事故赔偿、东电领导层责任认定、核电站善后等问题仍存在诸多问题。

今年2月,日本检方对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时担任东京电力高级官员的胜又恒久(81岁,东京电力前董事长)和武黑一郎(75岁,东京电力)进行了强制起诉。商业疏忽导致死亡和受伤。东京高等法院审理了前副总裁)和武藤荣(71岁,东京电力前副总裁)的案件。预计法院将在下次听证会上做出决定。 2019年一审,检方发现,三人明知大型海啸可能引发核电站事故却未能应对,导致巨大核泄漏灾难,导致双叶医院和疗养院共计44人死亡核电站附近的人员在疏散时要进行疏散。以死亡为由,请求判处三名被告人经营过失致人死亡、受伤,请求判处有期徒刑5年。

除了法庭诉讼之外,核电站的后果还存在更多问题。东电预计核电站退役将在40年内完成,在此期间将面临核燃料棒拆除、熔化核燃料回收、放射性污染物处理等众多问题。日本政府原本计划将核电站内部及周边受核辐射污染的土壤和建筑垃圾运至福岛县外处置,但由于各地反对,该计划实际上已陷入停滞。在核废水处理问题上,日本政府不顾福岛县当地民众和国际社会的强烈反对,执意将其排入海洋,给全人类造成危害。

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后果旷日持久,风险不断累积。日本政府和东电应采取积极负责的态度,尽可能弥补损失,避免污染持续扩大,重新赢得日本民众和国际社会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