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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涉煤的进展情况(内蒙古涉煤的进展情况)

内蒙古涉煤腐败“20年回查”进入新阶段。

据内蒙古新闻网报道,5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煤炭资源领域违法违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石泰峰主持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听取主要责任室、督查责任室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重新部署,加倍努力深化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内蒙古涉煤的进展情况(内蒙古涉煤的进展情况)

会议强调,专项整治已进入问题核查阶段。核查工作是前阶段调查工作的深化和检验,显得尤为关键和重要。必须严肃认真,必须高标准、高质量地开展。要聚焦问题、瞄准目标,按照时间跨度、涉煤项目、涉煤企业、问题根源四个方面,全面细致地发现和厘清问题,决不让违法项目、违法企业、违法者溜走。要增强发现问题的意识,擦亮发现问题的眼睛,加强协调配合,做好综合分析,注重交叉比较,善于跟踪线索,从情况中发现问题。看似没有问题,从已发现的问题中寻找问题。找出背后更大、更深层次的问题,并从线索中挖掘出新的线索。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纪律为准绳,对有关情况进行科学研判,作出准确判断。

会议指出,推进专项整治既要深入稳妥,又要巡查整改、立即督查整改。要按照解决一批重大问题、查处一批重大案件、堵塞一批制度漏洞的要求,统筹推进各方面整改。各项工作分阶段开展,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不断形成阶段性成果。对查出的项目要及时整改,对失职、违纪等责任问题,特别是严重腐败问题,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要认真清理煤炭资源领域政策法规,有针对性地开展立改废工作。

会议强调,专项整治越深入,越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压力传导。各有关方面负责同志要敢于抓、敢于管、善于管。要主动作为,坚决抵制专项整治中遇到的压力、阻力和各种干扰。遇到困难,要亲自协调、解决。要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督导力度,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敷衍滞后的地区和部门进行约谈、通报、问责。负责核查工作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必须忠于组织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核查方案的规定做好工作。

目前,内蒙古自治区正在对2000年以来煤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自下而上”的查处。

据《内蒙古日报》此前报道,2月28日,针对曝光煤炭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云光中、白向群、邢云、云敏敏等腐败案件,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建议,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煤炭领域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自治区资源。

“我区煤炭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非法收购倒卖煤炭资源、非法配置煤炭资源、严重污染政治生态的涉煤腐败问题、腐败问题蔓延等方面。煤炭资源领域。这些问题已成为污染政治生态的主要因素。 “这个最大的‘毒瘤’及其源头,必须坚决斩断、彻底消除。”石泰峰强调,开展这次专项整治是“党中央交给内蒙古的重大政治任务”。

截至3月27日,自治区党委十届第七轮巡视的12个巡视组已完成部署,本轮巡视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本轮检查对鄂尔多斯市等7个盟市、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等4个厅局、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国有企业;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等15家国有企业党委开展定期检查。

值得注意的是,自3月11日以来,内蒙古纪委陆续通报了内蒙古霍林河煤炭集团原总法律顾问李永贤等15名干部被免职的情况,其中多人简历显示,他们是与煤炭领域相关。